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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麦屿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

   

大麦屿经济开发区各局办工作职责

 

  (一)党群局主要工作职能:

  1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上级党和政府有关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

  2、加强组织建设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

  3、负责干部人事考察和考核;

  4、负责统战、武装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和协会等群众团体的发展和建设;

  5、负责信访工作;

  6、负责全程办事代理;

  7、负责处理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
  (二)社会发展局主要工作职能:

  1、制定和实施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

  2、巩固农业基础地位,提高农业综合实力;

  3、搞好计划生育、社会治安、民政等工作;

  4、大力发展科技(农业科技)、文化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等事业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

  5、负责处理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
  (三)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:

  1、督促检查各单位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,围绕上级工作部署,组织调研、收集信息、反映动态,为领导决策服务;

  2、协助领导处理和协调有关经济、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;

  3、负责开发区日常文秘、对外宣传、文书处理、保密、机关干部劳动工资等工作;

  4、负责统计、信息化、综合改革、生态和环保工作;

  5、负责会务、接待、财产管理等机关后勤工作,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;

  6、负责开发区财务管理工作;

  7、完成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(四)国土规划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能:

  1、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  2、办理本辖区内的土地征用、出让、审批和执法监督工作;

  3、负责开发区各类规划实施和管理;

  4、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、资源开发利用和工程建设等工作;

  5、负责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、管理;

  6、负责处理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
  (五)经济发展局主要工作职能:

  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经济法规和政策;

  2、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

济发展计划;

  3、行使县级相关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审核、审批和计划管理,管理和协调县级经济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延伸机构;

  4、负责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和经济实体的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、监督;

  5、负责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业基地建设;

  6、负责招商引资、重点项目、科技(工业科技)、三产、外经等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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